为落实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有关“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对全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随机抽查活动原则上每年安排1-2次,全省第一次初定于2016年7月中下旬。
二、抽查范围:从全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3到5家进行实地检查。
三、人员安排:我局将从各地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随机抽取若干名具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经验的民警参与此次随机抽查。
四、抽查方式及内容:根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赋予公安机关的监管职权,围绕《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分类评价办法》第二、三章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扣分项目开展,随机抽查采取现场检查、约谈高管、回访客户、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现场检查,突出合规。深入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场所,按照随机抽查的工作模式,重点对以下事项开展检查。一是对《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及其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开展核查;二是对中介公司的台账进行检查,了解其是否备案新增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建立投诉纠纷处理机制、是否规范管理服务合同档案、是否建立移民项目风险评估机制;三是核查中介机构的服务合同是否依法规范;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承包或转包等形式开展中介活动;五是检查中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特点的相关行为。
(二)约谈高管,回访客户。对中介公司负责人或主管进行现场询问,了解该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公司的治理与管理、移民项目风险监测、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五个方面的有关情况,当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签字。现场对该公司当年度一定数量的签约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该公司诚信经营情况。
(三)当场扣分,网上通报。根据《随机抽查扣分情况汇总表》所涉及的扣分项目,对中介公司逐一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现场予以扣分处理并责令整改;如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约谈其法人代表或主要工作人员,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处理结果将在省出入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通报。
附件:《随机抽查扣分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