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费留学兑换第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的中国银行或外汇局(美元2万以上)提出申请:
1、购汇申请书;
2、明确写明姓名、攻读何种学位的国(境)外校方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留学费用通知单;
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签证的护照;
5、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二、自费留学兑换第二学年及以后的学费和生活费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办理:
1、购汇申请书;
2、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本年度留学费用通知单及上一年度学费的正式收据;
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在读证明;
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签证的护照;
5、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三、自费留学人员委托境内直系亲属代理办理换汇的,须出具以下文件:
1、购汇申请书;
2、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本年度留学费用通知单及上一年度学费的正式收据;
3、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境)外校方出具的在读证明;
4、已办妥前往留学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签证的护照的复印件;
5、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
6、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7、代办人户籍证明、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