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出入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组织本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本会经费来源的落实,做好2017年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月3月10日
二、交款标准:会长单位交纳10000元,副会长单位交纳6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交纳1500元,理事单位单位交纳1000元。
三、交款方式:
1、汇款至工行茅廊巷支行,帐号:1202053019906711051(户名:浙江省出入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汇款时请注明公司名称,汇款后告知协会。
2、如现金缴款到银行需将原始凭证保存好邮寄或送至协会,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收件人:孙薇,联系电话:15715788337。
四、发票领取:会费到账后协会将会费发票寄至会员单位财务部 。
浙江省出入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
二0一柒年贰月贰拾捌日